10月11日,坪阡管护中心职工在大界岭一带开展防火宣传工作期间,被一位女士拦住,并递过来一个纸箱,称里面是她前一晚在公路上捡到的一只野生动物,经她在手机查阅,确定为我国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。她深知野生动物保护的重要性,在经过简单救助后,准备交由管护中心帮助它“回家”。
坪阡管护中心工作人员收到猫头鹰后,带回中心进行了仔细检查,发现其并无明显外伤,猜想可能是因为长时间未进食以及受到了惊吓导致迷失方向,经救助喂食及恢复一段时间后,确认猫头鹰具备了野外生存能力后,于12日一早带到谢家湾无人区放生。
经询问,此次开展救助的女士为下谷人,有很强的野生动物保护意识,先后救助过多种野生动物。
在林区,野生动物救助是一份责任,是对生命的敬畏。让我们携手共进,用爱心、行动和责任筑起野生动物生存的坚固堡垒。(文/刘涛)